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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约定房产赠与给孩子,能反悔吗?

来源:金诉律所编辑:金诉律所发布时间:2018-12-14
 

在实践中,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都会约定,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赠与给未成年的子女,那么,若果一方反悔,法院会支持吗?

 

今天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大家介绍:父母离婚约定房产赠与给孩子,还能反悔吗?

 

 实践中这类纠纷也非常多,对于这类问题,法院有不同的处理意见,目前法院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夫妻将共同财产赠与给未成年子女的行为,是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应适用合同法中赠与合同的规定,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只要在房产没有过户之前,任何一方都有权反悔。在这种情况下,若是夫妻一方不履行房屋过户义务,也没有办法。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所达成的,具有人身和财产双重性质的合意,不能简单适用《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任意撤销权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主张父母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要求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当然,根据法律规定,有一些赠与是不能撤销(反悔)的,比如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等。

 

 综上所述,法律上对于父母在离婚时将房产赠与给孩子的,是否能随意撤销,有不同的处理结果,在不同地区法院审理的裁判尺度也各有不同,希望大家能灵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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