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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牡丹江某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纠纷案

编辑:金诉律所发布时间:2024-07-04
 
胜诉案例:牡丹江某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纠纷案

办案律师:马斌律师、张溪雯律师

判决结果:胜诉


案情简介:

2014年,当事人购买了某开发商开发的房屋,为了了解房屋的基本情况,当事人于2023年6月向被告申请了房屋所在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小区图纸,被告收到后作出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称经征求第三方意见,认为公开该信息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故不予公开。于是,当事人找到我们展开维权。


办案经过:

马斌律师与张溪雯律师收到该答复书后,认为本案被告作出不予公开答复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当事人申请的上述内容不存在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之处,被告的回复应依法予以撤销。


案件难点

本案的难点在于当事人申请的信息是否会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个难点问题,承办团队从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商业秘密的规定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关于依申请公开的规定进行了充分的准备,针对被告可能提出的答辩意见准备了充分的开庭方案。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认为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没有证据支撑,作出的答复应予以撤销,依法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


金诉说法:


这个案例诠释了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应当对自身作出的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其拿不出足够的证据支撑其行政行为,那么将可能会面临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申请信息公开是维权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本次胜诉判决让当事人在其维权之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办案过程中,当事人对于我所马斌律师、张溪雯律师的办案速度和专业程度予以高度认可,金诉会坚持行走在为大家维权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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