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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瞄准老人 “以房养老”骗局为何屡屡得惩?

编辑:金诉律所发布时间:2021-03-24
 

文章来源丨新京报

采访律师丨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王玉臣

上班路上很多人都见过,在理财公司门前,拿着宣传资料、排队领小礼品的大爷大妈们。更有甚者,一些不法机构胃口极大,瞄上了老人们安身立命的房产。让“以房养老”的美好愿景,变成了揽财的借口。

中国养老市场方兴未艾,养老住宅、老年公寓、老年疗养院、老年房产理财等名目层出不穷,而打着“高收益”旗号的诈骗陷阱也接踵而至。

在业务员的推销洗脑、高利息的利诱和不法分子的恶意串通之下,不少老人防不胜防,最后甚至房财两空。近几年,这一骗局屡禁不止,为什么“以房养老”成为非法集资的重灾区?谁该为“以房养老”骗局埋单?

打着“以房养老”的幌子非法集资

“理财公司的伎俩是利用小恩小惠把老人忽悠过去,然后步步为营,套路老人的房产。非法集资机构瞄准老人房产,主要是因为房屋价值高,通过抵押等方式套取资金便捷,而且资金额比较大。”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律师称,这样的诈骗案例很多年前就已出现,“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只是陷阱。”

另据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介绍,一些机构以“以房养老”“养老公寓”等名目设置的陷阱,很多老年人单纯地以为将房产抵押,就可以获得不错的养老收入,于是被套入了陷阱。

2月19日,北京打非办就对“以房养老”为名的非法集资骗局与陷阱揭底。近几年,不少公司打着“以房养老”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

具体而言,北京打非办进一步介绍称,“此类公司和团伙通常以某理财公司代理人或业务员的身份向老年人介绍理财产品,说服老人通过抵押房产获得抵押款进而投资所谓的理财产品,承诺老人4%-6%左右的年化收益;而另一面,此类公司和团伙又会将老人的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并许给第三方12%-24%的高额利息,最后在收取足够抵押款后携款跑路。”

3月2日,深圳打非办及民政局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借养老服务之名吸纳公众资金的风险提示》。据深圳打非办介绍,一些不法企业以“以房养老”为名,通过为投资人包办房产抵押借款等形式吸储,并以可实现“以房养老”“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名义进行宣传。

与此同时,以房养老的骗局也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关注。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以房养老”、打击“套路贷”的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称,近年来,“以房养老”理财骗局事件频发。许多老年人为投资“以房养老”理财项目,将自有房产进行抵押,背负巨额债务,又在行为人的恶意串通之下失去自有房产,导致房财两失。

“以房养老”骗局为何屡见不鲜?

“以房养老”非法集资的骗局大体相同,将老人的房屋办理抵押借款,一旦资金链断裂,该类公司和团伙携款跑路,房产被行使抵押权,老人面临房屋拍卖、“流离失所”的风险。

即便未携款跑路,深圳打非办也发现,这部分机构或个人往往不具备资质、无正当实体、收益,与其承诺的回报不匹配、资金安全无保障,其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也难以长期维系。

而且在骗子精心构筑的陷阱中,往往涉及三方甚至多方主体,而抵押合同主体分别是老人与第三方,因此,抵押房产的老年人通常成为第三方讨债的对象。

对此,北京打非办将“以房养老”非法集资的作案形式归结为三大特点:一是假借国家“以房养老”政策名义,诈骗手段具有诱惑性;二是诈骗过程复杂,呈现出分工化、链条化的特点;三是以公证的方式规避法律,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一些老人被骗后,因为对方做的手续很完整,而且本身就是设计好的一个骗局,打官司都很难赢。有不少人最后都拿不回被骗的房钱。”王玉臣律师这样表示。

为何此类案件多年以来难以根除?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原因之一是一些不法分子常常在法律空白或者规定不明确的领域,利用老年人性格特点以及寻求投、融资渠道的迫切心理,披上“迷惑外套”变装成“以房养老”理财项目,进而非法占有老年人房产。

这类不法机构专挑老年人下手,主要原因是老年人在认知上有盲区,分辨真伪的能力不强,容易被蒙蔽。据王玉臣律师介绍,很多老年人是空巢老人,子女不在身边,甄别不了诈骗信息。不少子女因为工作家庭等原因,对老人的关注少,这也让空巢老人变得很空虚。而骗子往往用甜言蜜语、悉心陪伴,取得老人的信任。等发现苗头不对后,很多老人也不敢跟子女说,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方法止损,一错再错。

王玉臣律师曾在2019年接触一位当事人。据他介绍,这位阿姨被骗之后,怕女儿着急,不敢跟女儿说,甚至曾想过“以命相搏”。

以房养老、养老地产为非法集资背了“黑锅”

除了上述老人将房产抵押之外,深圳还集中提示了其他“借养老服务之名吸纳公众资金”的情形,其中包括掩盖以提供“养老服务”、以投资“养老项目”、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

比如,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这也是以“合法”运营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之名掩非法集资之实。

再比如,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则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为什么非法集资者将以房养老以及养老地产作为目标?从目前来看,中国的老龄化正在加速,也让很多人陷入“老有所养”的忧虑。新京报记者从部分养老机构了解到,目前困扰养老行业的主要是老年人的支付问题,有的是没有支付能力,有的是舍不得支付。

对此,李宇嘉表示,现在老年人对自己的健康、养老问题都非常关注,但是退休以后的收入能否支撑养老、疾病,有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李宇嘉还称,现阶段中国主要是9073的养老模式,即:90%家庭自我照顾、7%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机构养老,市场上正规的养老机构很少。因为养老服务供给的不足,国家对养老市场的扶持力度比较大,因此,市场上很多机构打着养老的旗号诈骗,进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而提到“以房养老”,其是从2014年部分城市“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开始的,但是进展并不尽如人意。

近几年,在养老需求的推动下,各式养老地产也开始陆续出现。不过,在李宇嘉看来,很多开发商以老年人的名义来投资公寓,尽管有产权,但其实并不是养老地产,主要是缺失一体化的养老服务,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养老地产。

在业内人士看来,在以房养老和养老地产缺乏的背景下,非法集资者将其作为诱饵,来吸引老年群体才会屡屡得逞。

提高风险和法律意识,规避投资陷阱

对于已成事实的受骗人,王玉臣律师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报案,交由司法机关去处理。

李宇嘉也表示,除了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及时报案外,还要到社区居委会反映情况,看社区内的老人是否也有类似的经历,找一些线索来追溯不法机构。不过,李宇嘉认为,最关键的是预防,因为诈骗事实一旦形成,追溯确实很难。

事实上,“以房养老”骗局,折射出老人们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匮乏。老年人亟须提高防骗意识,彻底打消“天上掉馅饼”的幻想。正如北京打非办提示,“应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切勿为了追求高收益轻信各类营销话术。”

对于老年群体,北京打非办还提示,如有投资需求,请及时同家人或其他专业人士商量请教,尤其是面对大额投资,切不可一意孤行进了圈套。对于所投资的项目要谨慎挑选,选择正规的投资渠道,并竭尽所能对项目进行调查。

最高人民法院也提醒老年人,还需时刻保持理性和冷静,审慎选择投、融资渠道,以免落入“请君入瓮”的“套路”之中。

深圳打非办和深圳市民政局建议,老年人及家属应谨慎甄别养老机构,未经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不要入住、不要投资,更不要向其支付任何资金。同时亦要求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以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公开宣传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据悉,在对“套路贷”采取刑事手段打击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亦表示,注重通过民事审判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切实享受到国家“以房养老”政策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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