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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六大看之一:一定要看身份,否则可能导致巨大损失

编辑:金诉律所发布时间:2021-03-03
 

导语:买二手房容易被忽略的风险之一:务必确认卖房人身份。


本文作者丨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玉臣


2012年3月,王某买了一套房屋,原房主的儿子拿着授权签订了卖房合同。签了合同以后,王某付了一部分房款,房屋也交接入住了,但是一直没有办理过户。后来,原房主的儿子也失联。

2016年底,原房主突然起诉了王某,要求确认合同无效,退还房屋。

从2012年到2016年这个房屋的价格何止翻了一倍两倍。原房主的理由是什么呢?从未授权过儿子卖房,无权处分。

一看起诉状,购房人王某当即就怒了。回头去找中介公司要当年的授权委托书,中介公司说对不起档案丢失,找不到了。王某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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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在这里,大家需要特别注意,在购买二手房时必须要看房主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必须确保身份证上的名字和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完全一致的。

而且,如果不是房主本人直接出售,还要看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实代理人的名字是否和房主授权委托书上的受托人名字和身份证号是否完全一致。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不是房主本人卖房,房主委托他人进行的话,保险起见,要出具公证授权委托,而不仅仅是随意写一张授权委托书。

回到咱们刚才讲的这个真实的案例,这个案子原房主胜诉了,王某失去了房屋,法院的依据就是王某不能证明当年买房时,原房主的儿子拿着其母亲的授权委托书,有代理权限。如果王某能够持有一份公证授权委托书,结果肯定是不一样了。

当然,如果您一旦真的遇到了类似的情况该怎么尽可能挽回自己的损失呢?可以另行起诉,要求代理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以王某这个案子为例,王某在合同无效案子败诉以后,请了我们去索赔。我们起诉了原房主的儿子,要求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最终王某拿回来大部分的损失。但是,如果最初能做好防范,这一切麻烦都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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