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律师
房产律师

咨询热线:
010-65285257

联系金诉
ABOUT US

咨询热线:010-65285257

QQ:

邮箱:beijingjinsu@jinsulaw.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21层

丈夫去世了债该不该还?律师:不是必然要还

编辑:金诉律所发布时间:2021-03-03
 

本文作者丨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玉臣


这里面其实可能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一个是债务的继承问题。

1614763650377105.png

一、夫妻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

1、首先需要判断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是必然要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就是在借条或者借款协议上,双方都签字了,这一类是最为明确的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类是夫妻一方在借条上签字,但是另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这种需要另一方通过追认等方式进行认可,相对要麻烦的多,债权人举证的时候也比较麻烦。

第三类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为了买房对外借的钱,这些为了家庭生活所需支出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上述这些夫妻共同债务都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任何一方都有偿还的义务,一方去世了,另一方是要继续偿还的。但是,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且,根据相关规定,当这个个人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后,债权人要想按共同债务去追偿,必须自己去举证证明这个钱是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timg (4).jpg

二、债务的继承

一个人去世后了,可能会留下财产和债务,如果既有财产,又有债务,当选择继承财产的时候,相应的债务也是需要承担的,不能只继承财产,而不继承债务。当然,如果财产不继承,债务也可以不继承。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010-65285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