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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给予5万购房奖励!您怎么看?

编辑:金诉律所发布时间:2024-06-24
 

如果一次性奖励您5万元,让您把自己农村的房子拆了,退出宅基地,进城买房,您会同意吗?

近日,多地出台政策鼓励农民退出农村宅基地,引发了市场关注!

4月22日,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鄂州市财政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就地城镇化和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

6月20日,安徽凤阳县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若干措施》中明确,给予退出宅基地奖励。

6月21日,江苏南通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即日起实施10条措施,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指出:自愿退出(放弃)农村宅基地进城购房的,给予一定额度的奖补,具体标准由全市各地自行制定。

 

多地再次出台类似政策,显示出了近几年来房地产去库存的压力。这些政策当然可以促进商品房销售,也可以提高地方的财政收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农民作为特殊的群体,农民进城之后的问题也不得不考虑。

站在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多地出台鼓励退出农村宅基地的政策有利也有弊。

利方面:

1. 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鼓励退出宅基地,可以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从而间接增加宅基地权利人的经济收益。

2.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鼓励宅基地退出有助于农民向城市转移,促进人的流动和资源配置的优化,有利于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弊方面:

1. 可能面临的权益保护问题:尽管法律规定了宅基地退出的基本原则,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宅基地权利人可能会因为信息不对称、谈判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其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提到的共有财产分割原则,如果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但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分割,若处理不当,可能会损害部分宅基地权利人的利益。

2. 宅基地退出后的社会保障问题:对于依赖宅基地生活的农村村民来说,一旦退出宅基地,原有的生活保障可能会受到影响。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鼓励有偿退出,但退出后如何确保这部分人群的生活质量不降低,是需要进一步考虑的问题。

以安徽凤阳县为例,虽然政策表示会给予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一次性5万元购房奖励。但这个数额,在总价近几十万元的购房款面前支持力度依然显得比较小,有时候甚至连首付都不足以覆盖。

政府不能只是一味的大力鼓励、提倡,而必须有配套措施的保障,否则未来又将会引起更多的社会问题。首先,城镇要促进就业机会的增加,充分考虑到农民进城后的生存生活问题。其次,包括教育保障、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等问题,都是政策制定者需要同时推进的举措。

多地出台鼓励退出农村宅基地的政策,从法律角度看,虽然能为宅基地权利人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但是这个经济利益微乎其微,并且又可能带来权益保护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挑战。因此,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需要综合考虑宅基地权利人的权益保护,确保政策既能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又能保障宅基地权利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合法权益。

想要让农民自愿放弃宅基地,想在城市里“以房引人”,“以房留人”,首先必须考虑的就是如何充分保障农民的权益,给农民留足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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