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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

编辑:金诉律所发布时间:2022-01-17
 
最近有一些网友在律所的各个平台询问关于“当事人离婚后,父母在当事人婚内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分割”问题,这涉及到离婚后,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的问题,这也是不少人都关注的话题。

那么,关于这个问题,你在心里有明确的答案吗?

你觉得该如何分?这个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单方个人财产呢?

在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第七条规定:


法律法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简单理解一下,就是在之前,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视为只赠与自己的子女,离婚后另一方无权分割。若是由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该解释个人觉得,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房产,对于双方比较公平。

不过,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


法律法规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也就是婚后不论是一方父母还是双方父母,为夫妻双方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分。

如果一方父母对婚后夫妻的购房出资比例较大或全部出资时,真的涉及到离婚,对出资比例大的这一方父母,无疑风险是特别大的。

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提前约定好该出资是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避免发生后续的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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