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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装修公司集体跑路!到底该怎么办?
编辑:金诉律所发布时间:2018-12-14近日,成都装修公司集体跑路!
“已经给了装修公司59万元,工程做了不到30%,发现装修公司跑了,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我也不指望着能把家装修好,把钱要回来就行了。”成都市业主高先生在装修房子前千挑万选,最终将装修事宜交给了成都九创装饰,2018年8月25日发现九创装饰门店早已人去楼空,颇为无奈。像高先生这样遭遇的消费者还有很多,在这之前成都念家装饰也偷偷跑路,现今业主、工人、材料供应商3方成为受害者,维权人数高达500人以上,他们最大的诉求是追回装修款项。
事情并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这不单单是个体受害,已经演发成群体性事件!装修公司实在是难逃诈骗的嫌疑!为了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他们只能集体合法维权,来来回回去公安局报案,可是收到的回复是让大家回家等消息!
甚至就连最基本的报案回执单都没有给!不论是否给予立案,报案回执单都是法定的报案必须应当给的书面文件。如果连报案回执单都不给,对于报案情况,派出所真的计入了公安内部系统了吗,会认真调查吗?
对于家装行业来说,2018年无疑是水逆之年,从2017年底到现在,家装行业公司频频跑路,扎堆死亡。去年年底实创装饰宣布倒闭,近30个城市的多家门店大门紧锁,接二连三的家装公司跑路事件,使消费者对家装行业的信任跌至谷底。同时,家装公司跑路事件的发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很多消费者面临着钱财两空的窘境。
跑路成风,消费者财物两失
“买房子我就是贷款买的,辛辛苦苦攒了些钱,终于够付首付,装修款是父母凑了一些,和亲戚朋友借了一些,勉强刚够,现在装修公司跑了,我怎么办。”马女士得知自己选择的家装公司跑路之后,很绝望:“房子没装好不说,我现在还得还钱。”家装公司跑路事件的发生对他们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
律师提醒
1、选择很重要
“大家应把精力放在选择家装公司这个方面,做好防范以免钱财被骗。消费者在选择家居装修服务的过程中应该有防范意识,应先考察家装公司的资质、经济能力及信誉。
消费者可以到法院的判决网上和裁判文书网上去查询该公司的判例,如果已经被法院列入黑名单或列为被执行人范围,那么消费者就可以排除这家公司。
同时,查询家装公司在实际经营的过程中有怎样的实力也很重要,可以通过查询相关样品、家居服务、企业或个人的认可度来选择家装公司,说白了,就是看口碑怎么样。
律师提醒
2、合同要明确
此外,一定要签署详尽的合同,合同中要明确的确定清楚家装公司服务的范围及标准、消费者如何验收等。”
律师提醒
3、遇到问题,及时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装修前的选择固然很重要,但跑路的家装公司中也不乏一些经营时间长、口碑良好的公司。如果真不凑巧遇上家装公司跑路,业主要尽快依据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尽快做财产保全,法院会传唤家装公司作为被告,在审理做出判决后可以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得到补偿。
最糟糕的情况是家装公司没有钱、没有资产、也没有任何的房产等实物,这样的情况法院只能将该家装公司列入黑名单系统里,可能不会有其他更进一步的措施,这样的话,消费者的损失就大了。
如果不幸遇到了这种情况,首先,在设计诉讼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是否存在家装公司转移资产的情况或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混同的情况。比如所有的装修款是打到了个人账户,还是公司的账户。如果是打到个人账户,在设计诉讼时,要尽量将个人设计成与家装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对于该种情形,还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发违法查处申请,通过相关政府部门来给家装公司施加压力。
高额预付款成行业潜规则
交了4.8万元“装修意向金”,但一直未见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工程款结了98%,花了19.8万元,至今大白还没上......大部分装修公司都要求消费者在装修前,需预付装修款项的60%-80%不等,甚至有一些公司还要求消费者必须付清全款才可以进行装修。这样的规定,导致消费者财产受损。
那么这样预付装修款项的规定是否合理?
律师解答
这样的规定不合理,但是不违法。因为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未规定装修公司一定要预收款,也没有规定高额的预收款属于违法行为。预收装修款只存在于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如协商一致,那么法律不干涉,协商不一致的话,消费者可以再进行选择,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说消费者应该预付装修款。
律师建议
消费者在付款时可以采取分段付款的方式。在钱输完家居装修协议之后,先预付一小部分订金。订金支付之后,家装公司要按照工作内容来提供服务,如卫生间装修完了,消费者验收完毕之后可以支付给家装公司卫生间的费用,家具制作完了可以支付家具的费用。最好把装修服务分阶段、分模块来付款,这是对双方都有利的方式,避免消费者出现赖账的情况,也避免家装公司卷钱跑路的情况。当然,如果家装公司必须要求消费者支付大笔装修款,消费者可以直接放弃这家公司,一个合格的、对自己有信心的家装公司,不应该对消费者有这样的要求。
低价揽活后增项,藏猫腻
在这个经济飞速增长的社会,各种夺人眼球的噱头屡见不鲜,而这种噱头,也进入了家装行业。“节省预算30%”“先装修后付款”等极具诱惑性的广告宣传以及众多极具诱惑力的口号,混淆视听,吸引消费者合作。而一旦消费者与之签订合同后,后期各种增项费用纷至沓来。
去年年底,上海市消费者陆先生选择柠檬树装饰上海分公司进行装修,做50平米的旧房翻新。3月10日施工队进场,5月16日工程尚未完工,项目经理却突然宣布停工了。陆先生询问情况,工人们说要怪包工头,公司没有打款给他们。陆先生随后加入了维权群,维权群里仅上海的受害消费者就有一百多位,说到为什么会选择柠檬树,不少消费者表示,是被他宣传的优惠价格所吸引,但等到协议签好,反悔也来不及了。受害消费者吴先生说,它是宣传两房66666元,实际上等到签上协议是16万多。陆女士也称,本来合同上约定是4月14日开始进场,然后一直到5月中旬他们也没有来干活的迹象。陆女士总共付款12万多元,却连拆旧的部分都得自己找人,相当于啥服务都没享受到。
对于被“低价噱头”所吸引的消费者,律师表示,消费者首先要做一个理性的消费者,噱头只能是听听而已,是否是真正的能落实下来那要看家装公司是否敢把所谓的噱头写进合同里。
律师提醒
家装公司如果是在签署完合同之后提出了各种增项费用,消费者有权拒绝。当家装公司提出超出合同以外的要求时,家装公司就涉及了违约。经过协商之后,家装公司还是坚决提出增项的话,那么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家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