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九银十买房季,大部分人都不知道“五金”的区别!定金、订金……
编辑:金诉律所发布时间:2020-09-27
在金诉说法的直播间,律师提到:“五金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定金为何不同于其他“四金”?如何避免掉入“五金”陷阱?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错过了《金诉说法》直播的小伙伴看过来!在此可以回看知识点哦~
五金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定金为何不同于其他“四金”?定金。是一个法律名称,具有担保性质,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并不是一个法律名称,是日常交易过程中的一个交易习惯。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个是可以退的。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意向金。严格说不说一个法律概念,是一种行业惯例,算是附条件的定金。在买方有购买意向后,委托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支付一定金额的意向金。如果卖方同意买方的购买条件(要约),中介公司将意向金转交给卖方,此时意向金性质就发生变化,自动转化成定金,意向金协议也自动转化为定金协议。如果买卖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中介公司将把意向金返还给买方,若意向金协议转换为定金协议那么将对买卖双方产生约束力,买卖双方必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买方如果不按协议的约定签订买卖合同或不购买的,卖方可以没收买方的定金;卖方如果不按协议的约定履行签订买卖合同义务或不出售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这个能不能退要看是否转化为了定金,如果转化为了定金,违约的话,则很可能不能退了。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可以用来冲抵或扣除。违约金。是一个法律名称,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在咱们国家,违约金一般是只有补偿性质,惩罚性极少。甚至当违约金约定过高的时候,当事人还可以请求法院酌情减少。这个是违约后才出现的,不存在退的问题。在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第一个的定金和违约金一般是只能二选一,比如对方违约了,守约一方不能既选择定金,又选择违约金,只能二选一。一、要清楚这五金到底是指什么,才能对号入座,在恰当的地方用恰当的词。
二、要准确判断自己的需求是什么,比如自己看上了一个房子,房主也在,咱们确定就是想买这个房子,这个时候先付一笔钱,以把房子确定下来,同时对房主也产生制约,让他不敢轻易再卖出去。这个时候付钱让对方出的收据就应当是第一个的定金,一旦对方违约,就需要双倍返还。而这个时候如果是订金,则没有这种约束力。
三、要善于运用违约金来为二手房合同的履行保驾护航,针对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流程都可以一一设定相应的违约条款,一旦违约,则有相对应的明确的违约责任来制约和警戒。
如房屋坐落、房号、所有权证号、结构、总层数、所在楼层、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设计用途、共有权人、土地情况、租赁情况、抵押情况、使用年限等。只有详细并约定了解房屋的各方面情况,尤其是以前容易忽略的租赁情况、抵押情况等,才能避免交易后发现房屋已经出租,而承租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也避免所交易的房屋属于抵押资产。比如常规的成交价实际上是按套转让价,不仅仅包括房子本身,还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物品等,避免交房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常规的支付方式一般分为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抵押贷款三种方式。要明确约定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条件、余款支付时间、甲方提供贷款资料、时间等内容。需要特别注意,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综合衡量付款能力和贷款能力,避免因为后期付款或贷款问题而违约。尤其是选用贷款方式的购房人,可以先自行到银行打印自己的诚信记录。如果诚信记录中有不少的不良记录,就需要考虑下银行能否批贷,以及贷款额度的问题。逾期发生后该如何处理,违约金的具体比例或者金额,避免因为约定不清,而产生双方因房款无法及时支付、贷款无法按时办理等问题引起的纠纷。对于买房人而言,交房是实现购房目的的两大核心之一,是重中之重。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交房方式、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等。如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卖方迁出房屋时,结清已发生的全部水、电、气、电话、收视费、宽带、物管费等所有费用,交付房屋钥匙;如需要约定若在一定期限内卖方逾期交房,应当承担一定额度的违约责任,如果超出一定期限,应当承担更重的违约责任等,约定违约金比例或金额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卖方故意延迟交房等问题引起的纠纷。过户是买房人实现购房目的的两大核心之二,亦是重中之重。合同中要明确约定房屋所有权证过户时间、办证的配合义务、不配合过户的违约责任、逾期过户的违约责任等。房屋所有权证是购房人从法律上取得物权的标志,只有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购房人才是真正意义上房主。房屋买卖中税费的金额往往不小,在实践中所有的税费往往由购房人承担,而购房人衡量房屋价值,决定是否购房时也必须考虑税费的问题。为了避免承担计划之外的税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列明影响税费的因素,比如是否是唯一住房,是否是满五唯一等,而且还要明确约定,如果购房人陈述的情况有误,多的税费由购房人承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