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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北京商品房退房纠纷案

编辑:金诉律所发布时间:2021-09-02
 

 

判决结果:胜诉


案情简介:


林先生在北京购房,因为购房资质的问题,销售人员建议其开设公司进行购买,同时还可以大额贷款。林先生听从了销售人员的建议,成立了公司,签署了定金合同,支付了50万的定金。

在签署正式购房合同的时候,被告知,总房款要分成三个部分支付:一部分要支付给一个团购公司,当作团购费;一部分要支付给装修公司,作为房屋的装修费;另外一部分要支付给开发商,当作购房款。林先生很是诧异,坚决拒绝,可是销售说都是这样操作的,可以避税,如果不同意,就没收定金。林先生无奈,只好答应,分别向三个公司支付了对应的款项。

款项支付完了,突然一天银行电话说,你的公司是新注册的,没有银行流水,无法办理贷款。林先生着急了,去找销售人员,结果被告知无法办理贷款就要按照合同约定全款支付。

林先生感觉自己完全被骗了,所以委托了北京金诉律师所王佳红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办案经过:


王佳红律师经过精心的取证、调查,最终发现开发商施工现场已经停工,开发商无法按照约定时间交房,于是按照合同约定马上发了解除预售合同的通知。


案件结果:


经过几轮协商,最终在庭审中刀锋相见,经过多轮诉讼,最终林先生不仅仅拿回了购房款,还拿回了团购费和装修款,并且已经执行完毕。



金诉说法:


律师建议:第一,在购房时,千万不要听销售人员瞎忽悠,一切不写在合同里,都等于白说。第二,购房陷阱防不胜防,还是建议尽量有律师陪同购房,这样才能避免掉坑。第三,如果遇到困难,第一时间一定要找律师审查合同条款,别放过了某些合同中应有的权利,比如合同的解除权。有的客户没有仔细查看,导致解除权过期是常有的事。第四,一定要找专业的房产律师,不仅仅了解房产知识,还了解房屋的交易流程、建设流程、验收流程,更了解庭审规则,加之精心的设计诉求,最终才能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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